办理条件:
缴纳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的本校教职工。
办理流程:
1、经办人前往行政楼303办公室袁淼琴老师处领取《公务卡办卡清单》。
2、经办人据实填写相关信息后由人事处审核签字,并前往院办加盖学校公章。
3、经办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公务卡办卡清单》以及最近六个月的公积金记录(可在支付宝或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网自行打印)前往建行绍兴镜湖支行办理公务卡申请业务。
4、收到银行寄来的公务卡后,完成卡片激活程序后前往建行绍兴镜湖支行办理财政绑定业务。
如有疑问请咨询计财处袁淼琴老师,电话88009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