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个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

发布者:计划财务处发布时间:2021-03-30浏览次数:1165

各位老师:

接到国税绍兴市税务局通知: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已于31日开始,目前APP较为拥堵,建议各位老师错峰办理。税务局建议我校教职工办理时间为420 日至5  20日,最迟在630日前完成办理。汇算申报建议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具体退税操作如下:

1.更新“个人所得税”APP至最新版本,并登录。

2.点击“2020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图片的“办理汇算”按钮,点击“开始申报”按钮,选择“2020年度”,选择“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后点击“开始申报”按钮。阅读标准申报须知一段时间后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


3.核对个人基础信息和汇缴地信息,点击“下一步”。

4.核对申报金额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对于错误数据,需点击进入明细页面进行修改;对于缺漏数据,需自行新增。

5.可来回调整“奖金计税方式”试算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的计税方式对应缴个税的影响,可选择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更低的计税方式。

6.可点击“保存”,或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7.若应补税额不超过400元,则可点击“享受免申报”,完成申报;若可以退税,则绑定个税退回银行卡信息,完成退税申报,税款将在税务审核完成后退税到账。

 

汇算申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本次申报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填报的,本人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与完整性负责。

2.在个税APP里之前未绑定过银行卡的,请先绑定境内银行卡信息(建议类账户银行卡),用于退税、补税。

3.建议通过“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把符合条件纳税人的四项综合所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的预缴申报数据直接预填到申报表里,如申报表中无信息但却有实际收入发生的请尝试选择查询导入或者手工填写。

4.如有新增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需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注册后查询年度费用,查询信息中显示的“符合大病医疗个税抵扣政策金额”即为可扣除金额。

5.如在2020年购买符合扣除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的,需要先获得该保险的税优识别码。税优识别码及商业健康险是否符合扣除规定请咨询保险代理人。

6.如在2020年有过境内公益性捐赠的,请在“准予扣除的捐赠额”里填写相应的信息,注意保留好收据或发票。

7.若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者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小于等于400元,且依法预缴税额的,可享受免申报的优惠政策。如果是多预缴了税款,则可以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并申请退税,如果是放弃退税,那么也可以不用办理年度汇算申报。

8.申请2020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如存在应当办理2019年度汇算补税但未办理,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2019年度汇算申报存在疑点但拒不更正或说明情况的,需在办理2019年度汇算申报补税、更正申报或者说明有关情况后再依法办理2020年度汇算退税。

9.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税务执法领域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的要求,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时,如果因为非主观故意的原因,提交的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年度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10.不要多次撤销退税申请。为防止个别纳税人通过随意填报信息再撤销退税申请的方式干扰汇算正常秩序,个人所得税app中设定了可撤销次数的上限,如果纳税人撤销退税申请的次数超过一定数量,系统将自动取消纳税人网络撤销权限,纳税人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后续事宜。

11.申诉是最后的手段,建议有问题先联系款项发放单位核实。如果确定本人从未取得过记录中的某一项,您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就该笔记录发起申诉并进行承诺;申诉后该笔收入将不纳入年度汇算。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确实取得了该笔收入,仅是对相关金额有异议,请不要通过上述渠道申诉,可联系支付单位请其更正。

汇算操作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咨询计财处朱弘老师,电话88009029

 

计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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